关于2017—2018学年第一学期毕业班期末考试的通知
作者: 时间:2017-10-10 点击数:
各二级学院:
按照本学期教学计划安排,定于11月2日—3日组织毕业班期末考试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生名单整理
班主任/辅导员于10月20日前整理本班考生名单,在备注栏注明“实习”(必须是经过学校同意的)、“接本”、“当兵”、“休学”等特殊情况。整理后的考生名单发给教秘,由教秘提供给任课老师,同时发给教务处存档。
二、上报缺课三分之一学生名单。任课老师按照教学秘书提供的考生名单和课堂点名册,于10月31日前整理、上报缺课三分之一名单,教学秘书收齐后(无需汇总)上交教务处。
三、考试对象
15大专、13高职全体学生(除缺课三分之一外)。
四、考试时间:11月2日—3日
五、考试安排
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于10月25日前将专业课考试安排上报教务处。公共课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。
考试安排表采用excel表格,表头统一为:
考试日期 |
考试时间 |
考试科目 |
考试类型 (理论/技能) |
考试地点 |
监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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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7日(示例) |
8:10—9:40(示例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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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试卷印制
试卷由教务处统一印制、封存。
七、阅卷、成绩上报
所有考试的阅卷/评分、成绩上报工作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完成,任课老师于11月6日将成绩纸质版和电子版上交教秘。
八、试卷档案
任课老师按照学校对于试卷装订、归档的要求,将试卷装订后交给所在班级班主任/辅导员。学期结束时,统一交资料室存档。
教务处
2017年10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