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教学委员会章程
作者: 时间:2016-03-09 点击数:
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加强教学管理,深化教学改革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,特设立院教学委员会。
一、教学委员会的组成
(一)教学委员会由9-13人组成,设主任1名、副主任2-3名、秘书长1名(一般由教务处长兼任)。
(二)教学委员会主任一般由院长兼任,副主任、委员和秘书长由院长聘任,聘期为三年。
(三)教学委员会的委员应具备下列条件:
1.具有丰富的教学及教学管理经验,工作成绩显著;
2.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,改革创新意识较强;
3.治学严谨,办事公道,作风正派;
4.具有高级职称或为某专业带头人。
二、教学委员会的职责
教学委员会是学院教学工作的咨询机构,其主要职责是:
(一)审议学院教学工作规划和年度教学工作计划;
(二)审议学院教学改革方案和重大改革措施;
(三)审议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划、政策和措施;
(四)审议各专业群、专业带头人;
(五)审议学院教学和教学管理的制度、规定、办法;
(六)审议学院各类教学奖的评选标准和办法,评审、推荐各级各类教学奖励;
(七)审议学院课程建设计划,评审院级优秀课程和评选优秀教学论文,推荐市级以上精品课程(资源);
(八)指导教师开展教学研究;
(九)开展调查研究,指导、检查和评估教学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