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南影视艺术学院教职员工公寓管理制度
作者: 时间:2018-10-12 点击数:
1.总则
(1)为加强教职员工公寓的管理,保证公寓的安全、文明、整洁,使教职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,以提高工作效率,特制定本制度。
(2)适用范围:本制度适用于在学院公寓内住宿的教职员工。
(3)责任部门:学院教职工公寓管理由党政办负责,具体实施由后勤处执行。管理职责包括:负责教职员工公共设施的购买、维修及统计报修,检查教职工公寓的各种安全、卫生情况。
2.入住与退宿的相关手续
(1)教职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。
学院教职员工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,可至党政办申请住宿。
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住宿:
a.患有传染病者;b.有不良嗜好者;c.携带他人住宿者;d.不遵守本管理制度者。
(2)退宿。
教职员工离职(包括自动辞职、解聘等)时,应于离职3日内到党政办办理移交手续,清点财物,迁离公寓,不得借故拖延,违者由学院强制迁出;教职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公寓住宿时,应至党政办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公寓相关物品移交手续,并于3日内将个人物品搬离公寓。
3.公寓日常管理制度
(1)任何教职员工未经党政办许可,不得擅自留宿外人;
(2)教职员工不得于公寓内有酗酒、赌博等不良行为;
(3)注意公寓安全用电,室内禁止烧煮、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大功率电器,离开时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的电源;
(4)注意安全,防火防盗;离开时必须关好门窗;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品;现金、财物等应妥善保管,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,遗失由各自负责;
(5)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搬动或损坏公寓内设施,如造成损坏的,则由党政办酌情处理,相关责任人员应负担该项维修费或赔偿费,并视情节轻重预以其他处罚;
(6)公寓内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,并应遵守如下几点原则。
1)个人物品摆放整齐,不得随手乱丢垃圾,垃圾应及时清理;
2)每周至少一次大扫除,以清洁卫生死角,保持室内整洁卫生;
3)不得于墙壁,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;
4)不得于公寓内养宠物;
5)禁止室内吸烟;
6)应达标准:室内地面无垃圾、痰迹、积水,鞋子摆放整齐;墙面清洁,无印迹,不钉钉子,室内不拉绳子、铁丝,墙面墙角无蜘蛛网;衣物、被子叠放整齐,床单平整;室内保持空气新鲜、无异味;门窗玻璃清洁,不私接电线,不违章用电,卫生间无污物,无污迹,窗台无灰尘。
4.附则
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。
江南影视艺术学院
2018年8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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