影视传媒学院

传媒学院第三次“创作实践周”活动方案

作者:时间:2011-12-30点击数:

依据学院“品质+能力”的人才培养方针,和院领导有关指示精神,及前两次成功举办创作实践周活动的经验,我院自2011年10月31日起继续进行第三次创作实践周活动。
一、活动主旨
加强“模块式教学”探索,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创新动手能力。
二、活动对象
传媒学院10级(含08高职)、11级(含09高职)各专业学生(重点在10级学生)
三、活动方式
组织若干学生创作组,创意、设计、摄制相应的影视和数字艺术作品,并组织点评、比赛。
四、活动时间
10月31日~11月6日
五、活动内容及指导老师
根据学生专业状况和专业学习进度,具体安排如下:
(一)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(指导教师:季宗绍、张静)
10级学生:拍摄五组新闻图片并撰写新闻评论。
要求:围绕同一新闻事件的图片每组不少于5张并配文字说明;选一组图片撰写新闻评论不少于1000字。
11级学生:使用自己拍摄的图片,制作一部电子相册
要求:时间长度在5~10分钟之间;题材不限;必须使用premiere制作;视频尺寸为720×576。
(二)摄影摄像专业(指导教师:于波、张静)
10级学生:拍摄五组新闻图片并配合新闻报道。
要求:围绕同一新闻事件的图片每组不少于5张;配图新闻报道不少于200字一组。
11级学生:使用自己拍摄的图片,制作一部电子相册。
要求:时间长度在5~10分钟之间;题材不限;必须使用premiere制作;视频尺寸为720×576。
(三)编导专业(指导教师:何锡君、华曲子、高晶)
10级学生:
1、广电方向:独立制作一档电视栏目(20~40分钟)、电视诗歌散文、纪录片、DV短剧(不少于10分钟)
要求:四种形式任选一种。
2、文艺方向:拍摄并组接一档文艺演出(包含50%自己准备的原创节目)
要求:时长不少于30分钟。
不少于30分钟
11级学生:后期编辑一档节目
要求:用已有节目素材,选用3个不同素材,节目至少2个环节。
(四)节目制作专业(指导教师:田远、尤欢欢)
10级学生:DV短剧或电视诗歌散文
要求:1、思想健康、积极向上,且有青春的气息和较好的精神面貌,有一定的思想深度,内容充实生动;
2、拍摄画面清晰连贯,有一定的拍摄和剪辑技巧;
3、原创性、观念独特、形式新颖;
4、电视诗歌散文类5~10分钟,DV短剧类5~20分钟。
5、输出成AVI或MPG格式。
(五)影视广告专业(指导教师:贺文妞、王文娟)
10级学生:制作参赛作品
要求:根据2011Oneshow中国青年广告创意大赛要求制作参赛作品。
11级学生:平面构成实训
要求:用素描纸设计三种花瓶的纹样并上色。
六、作品总要求
作品应充分体现“创意、创新、创业”的价值理念,内容健康、科学、向上,富有时代精神;11月6日前以光盘形式递交。
七、奖励办法
本次活动采用竞赛的形式设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若干项。其中一等奖作品每项奖金500元,二等奖每项奖金200元;三等奖每项奖金100元,优秀奖每项奖金50元,所有获奖作品的作者将获得获奖证书。
八、实施措施:
鉴于“创作实践周”为正常教学活动,在此期间学生应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,根据活动的实际情况,做出以下规定:
1、学生每天上午8点10分按班级在教室由班主任点名,一次点名未到者按旷课一天计算。
2、学生应按学院规定出早操,按时回宿舍就寝,做好教室和宿舍的卫生保洁工作。
3、指导教师每天集中学生一次,布置作品创作任务,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集体或个别的专业辅导。
4、学生在“创作实践周”结束后未交出作品者,其本学期所有专业课成绩以0分计算。
5、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出市拍摄,如因创作需要外出,必须打报告请假,先由班主任与家长取得联系,再经学院同意签订《安全责任状》后方可离校。
九、经费预算
一等奖2项,1000元;二等奖3项,600元;三等奖5项,500元;优秀奖10项,500元; 计2600元。
评审费用及其他费用1000元
总计:3600元

影视传媒学院
2011年10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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