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7—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补考的通知
作者:教务处 时间:2018-03-13 点击数:
各二级学院:
根据教学工作安排,3月26日—30日将组织上学期所有不合格课程的补考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对象
上学期成绩不合格(包括不及格、缓考、缺课三分之一、缺考、舞弊)的学生,都应参加考试。
(教务处将于3月19日前下发补考名单至二级学院。)
二、考试的组织
公共课的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。专业课的考试由各二级学院组织。各教学秘书须将考试安排表在3月22日前报教务处。
三、印卷
所有理论试卷由教务处统一印制。
四、考生签到表(暨补考成绩记录表)由教务处印发。
五、成绩上报
考试结束三天内,教务处负责分配公共课的阅卷工作,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专业课的阅卷、评分、登分工作。
教学秘书于4月20日前完成专业课补考成绩录入,并上交纸质的补考成绩登记册(阅卷教师需亲笔签名、二级学院教学院长需签名或盖章)。教务处审核无误后复印一份给二级学院存档、备查。
六、监考教师要严格遵守监考守则,做到守时、守则、认真查验考生身份证明(学生证或身份证),监督考生签名;如有不同科目同时考试的,应按照考试科目集中安排考场座位,严肃考风考纪。
七、各院系应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,并通知考生携带学生证/身份证在指定时间、地点参加考试。考试结束后,教务处统计实考率、缺考率,上报学校有关部门作为考核依据。
附件:青果教务系统成绩查询方法
教务处
2018年3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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